文章来源:http://www.mof.gov.cn/mofhome/mof/xinwenlianbo/congqingcaizhengxinxilianbo/201712/t20171212_2771946.htm
一、主動指導。一是主動上門與代理記賬機構逐一聯系,指導督促“先照后證”未辦理行政許可已開展業務的機構盡快申請許可,對未開展業務的機構督促辦理工商注銷登記或變更經營業務范圍。二是指導督促代理記賬機構認真履行《代理記賬管理辦法》中規定的義務,完成年度備案材料報送工作,完成舊證換新證工作,并組織對備案材料及換證材料進行檢查和存檔,規范代理記賬機構業務行為。 二、縮短審批。一是實行“承辦、審核、決定三級審批制”,將告知補正申請材料期限、審批時限、文書下達時限進行壓縮調整,使會計代理記賬業務審批時限由25個工作日減少為6個工作日。二是細化完善審批工作細則、審批服務指南,進一步明確審批依據、條件和申請流程;制定申請辦理代理記賬許可證的報告、專職從業人員承諾書、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、受理單、不予受理通知書、不予許可決定書等格式文本。三是向申請人提供一次告知、限時辦結、首問負責、審批咨詢和AB角工作制等基本服務項目。 三、專題培訓。在強化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同時,夯實基礎培訓,集中全區代理記賬機構從業人員就涉稅事項流程、稅收政策變化、代理記賬機構稅收風險預防和控制等進行專題培訓,同時加強代理記賬行業人才管理,建立代理記賬行業中高級會計職稱專職從業人員管理庫,努力打造一支業務素質過硬、職業道德良好的行業人才隊伍。 四、監管引導。定期對全區代理記賬機構實施檢查,對其基本情況、專職從業人員配備情況、專職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情況、專職從業人員繼續教育情況、公司財務狀況、固定資產反映情況、會計憑證、會計賬簿及財務報表編制規范等一系列問題展開核查取證,并形成了檢查報告,對代理記賬機構的存在問題提出整改建議,督促代理記賬機構盡快落實整改。
關鍵字標籤:記帳費
|